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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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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形势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四项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处罚规定,对上道路行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从逾期时间起不限区域道路进行抓拍,违法代码1340,扣3分,罚款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所获得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作为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启用前向社会发布公告,拟在201912150启动抓拍。

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0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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