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 "双随机" 相关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年农产品市场安全平稳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 "双随机" 抽查计划》,现印发各单位,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月3日
2020年 "双随机" 抽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抽查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开展 "双随机" 抽查保障行动,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积极农产品安全,确保2020年全县各项工作任务精准到位.
二、抽查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
三、抽查范围
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经营场所,养殖场等
四、抽查事项
(一)种子、农药肥料经销市场(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涂改标签的、经营、推广未审定品种种子、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或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假冒、伪造、转让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的、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经营为注明 "过期农药字样" 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质期的农药产品、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生产销售的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转让肥料登记证、登记证期满未续展继续生产该肥料、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具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抽查比例为6%)。
(二)兽药经营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定点屠宰厂(点)、种畜禽养殖场(是否持证经营以及开展诊疗活动、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种畜禽生产经营、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定点屠宰、抽查比例为6%)
五、计划实施
实施时间。随机抽查活动暂定于2020年5月份开始对农业随机抽查事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事项12项包括种子、农药、肥料),2020年10月开始对畜牧随机抽查事项进行抽查(抽查事项9项包括屠宰、检疫、兽药、饲料养殖场)。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对象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六、结果处理及公示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加大惩处力度。
对于经抽查发现严重违规的经营企业,视情况将其列入监管警示名单或黑名单。抽查情况、抽查结果等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抽查结果正常的经营企业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对抽查有问题的经营企业,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