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昌协告(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协议出让2宗地,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1、宗地一号,面积16635.95平方米,该宗地分为42个地块,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途公用工程用地),位于昌黎县刘台庄镇、茹荷镇、新集镇、荒佃庄镇。
2、宗地二号,面积4292.85平方米,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途公用工程用地),容积率﹤0.5,位于昌黎县茹荷镇,石各庄村北、蛇刘公路西侧。
3、上述宗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
二、公告时间限
公告时限为2020年3月6日-2020年4月7日。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上述公告期限内工作日,对本次公告宗地有用地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提供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人为个人的,持个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向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土地利用股
单位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邮政编码:066600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联 系 人:张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