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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人资格的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4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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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0】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县对以下1个项目进行受理。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3日(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0335-2022410

附件: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申请人资格的批复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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