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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3日 来源:团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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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团林乡人民政府实施的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2020年10月14日起改为到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现予以公布。 2020年10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团林乡人民政府实施的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2020年10月14日起改为到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现予以公布。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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