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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来源:团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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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7号),昌黎县卫健局委托团林乡人民政府实施的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 自2020年10月1日起取消,现予以公布。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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