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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压缩不动产办理时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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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 "放管服" 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自即日起昌黎县不动产登记承诺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调整如下:

一般登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间买卖房屋综合窗口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即时办结。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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