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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4日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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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着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19年11月18日,县委书记刘学彬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河北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习近平关于军民融合发展重要论述。随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关于印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县委宣传部出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提纲》,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到包联乡镇、包联企业进行了宣讲。2019年11月27日、12月2日,我县先后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会议,共计 940余人参加了培训,再掀宣讲高潮。

(二)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昌黎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召开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 "两规则一细则" ,并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构建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 "1+4" 工作格局,在全县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开创法治昌黎建设良好局面。

出台《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方案》,成立县委宪法宣讲团,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宪法宣讲200余场次。县委党校先后举办6期科级干部培训班,专题讲解新宪法,参训干部达到600余人。有效利用农村法治宣传栏、学校法治宣传长廊、东山公园法治宣传小天地、汇文法治文化游园、市民中心一楼大厅等普法阵地,设置宪法宣传牌180余块。同时,在昌黎日报、昌黎电台、昌黎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辟宪法宣讲专题专栏,推送宪法知识3000余条。举办 "筑梦十九大 共创文明城" 等主题宣传活动,以法治文艺演出的方式,宣讲宪法精神90余场次,受众6万余人。各司法所还借 "村两委" 换届选举之机,在各个选举现场累计发放《宪法》宣传册18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较好的宣传了宪法知识。

每年度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司法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各人民团体月300余名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集中开展 "12·4" 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送上 "法律大餐" 。

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良好开局

(一)全面依法治县整体推进。召开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昌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 "两规则一细则" ,并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构建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 "1+4" 工作格局,在全县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开创法治昌黎建设良好局面。

(二)法治建设成果显著。今年,我县率先在全市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顺利通过了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组检查和省社科院第三方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均走在了全省前列。同时,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组、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组先后赴我县进行调研和督查,通过与企业家、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座谈以及到企业实地走访,均对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表示满意。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共297项,责任清单事项共272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62项。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一是减权放权,2019年,共衔接下放事项2项,取消事项6项;二是 "三级四同" 目录清单,组织各部门梳理编制目录清单涉及1279项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三是公开办事指南,将电子版加载在各窗口触摸屏上,方便额群众自主查询;四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严禁利用职权便利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 "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方面:实现 "一窗受理、限时办结" 。

采取 "源头领办、流程引导、统一收费、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 的模式办公,日均办理业务150余件;推行乡村两级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编制并公布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其中, "马上办" 事项145项, "网上办" 事项321项, "就近办" 事项17项, "一次办" 事项261项。其中,编制 "最多跑一次" 事项清单,涉及261项事项。落实 "一网通办" ,网上可办率达95.3%。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重点清理了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不相适应、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符合 "放管服" 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排除限制竞争、违反产权保护制度、以 "知名商标" 名义实施特殊保护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截止到目前,清理规范性文件33件,其中拟保留规范性文件14件,列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0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共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已报备1件,均按程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五、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发型审查机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了《昌黎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合法性审查。成立昌黎县决策咨询委员会,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省、市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意见要求,制定了《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昌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昌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细则》,县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4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政府组成部门和各乡镇至少聘请法律顾问1人承担法律顾问工作。县政府20个组成部门、17个乡镇、418个行政村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县乡村全覆盖。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工伤认定)等六类执法事项,完成《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清单、文本的修订或重新制定工作,并按时限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各类执法结果进行公开,推进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县20个行政执法部门均按要求配备了音像记录设备,其中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推进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设立法制股,并按比例要求配备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了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和持证上岗制度,下发《昌黎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新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目前全县持证执法人员899名;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下发《昌黎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考工作方案》,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见效;下发《昌黎县司法局昌黎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全县29各部门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学习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先后下发《昌黎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昌黎县司法局关于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的通知》《昌黎县司法局关于对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的通知》,环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积极运用《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赋予的执法监督权,合理利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规范执法行为。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了承办网络,形成了由常务副县长牵头、各分管副县长具体指导、各部门分别操作的政府系统承办网络体系。严格落实承办要求,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加强与代表人事工委及有关代表的联系,做到办前、办中、办后 "三沟通" ,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县政府系统共承办各级代表建议145件、政协提案156件,满意率99%,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市长热线投诉举报,年内共受理各类举报16895件,反馈率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了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立案受理制度》等6项复议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图》,对每件行政复议案件从受理、审理到作出决定,实行层层把关。严格按标准化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案卷,及时上报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今年共受理复议申请5件,审结4件,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被确认违法等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限向法院提交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加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法院决定履行率100%,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统计上报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换届增补,共增补人民陪审员111人。健全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设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交通、涉法涉诉两个专业性调委会。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月例会制度,做到三个到位。采取 "以案定补" 的方式,进一步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时效性。

九、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集中学、专题学、全员学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宪法学习,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始终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积极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工作,在学校、机关和企业,采取专题讲座和报告会形式宣讲,在农村和社区,举办宪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册,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浓厚氛围。同时对汇文法治文化游园进行二期扩建,在原有基础上增设3组宪法主题宣传巨型雕塑,不断巩固宪法宣传阵地。率先在全市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组检查和省社科院第三方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均走在了全省前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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