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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举报烟花爆竹及枪、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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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

为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的治安管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枪涉爆等案件、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群众举报烟花爆竹及枪、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经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破获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经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破获烟花爆竹重大刑事案件,经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涉枪行政案件,经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奖励;破获涉枪刑事案件,经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涉爆刑事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以上或者黑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经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奖励。

四、举报线索电话:110举报邮箱:690664553@qq.com

上述奖励标准自通告之日起实行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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