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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2021)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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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公告

昌协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协议出让1宗地,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1、宗地面积5200.83平方米,该宗地分为18个地块,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途公用工程用地),位于昌黎县刘台庄镇、茹荷镇。

3、宗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

二、公告时间限

公告时限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8日。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上述公告期限内工作日,对本次公告宗地有用地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提供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人为个人的,持个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向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土地利用股

单位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邮政编码:066600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人:张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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