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公告
昌协告(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协议出让1宗地,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1、宗地面积5200.83平方米,该宗地分为18个地块,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用途公用工程用地),位于昌黎县刘台庄镇、茹荷镇。
3、宗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
二、公告时间限
公告时限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28日。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上述公告期限内工作日,对本次公告宗地有用地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提供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人为个人的,持个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向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土地利用股
单位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邮政编码:066600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联 系 人:张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