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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昌黎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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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有效保护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0]139 号)的有关要求,及河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落实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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