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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行政审批局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1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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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赋予乡镇和街道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审批事项委托下放及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8月31日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职权全部划转至昌黎县行政审批局;自2021年9月1日起,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将该职权委托各乡镇办理。

二、为做好委托事项下放及办理,设定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可到所在乡镇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办理(文旅园范围内的申请人到大蒲河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由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管理的昌黎镇南部28个行政村的申请人到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办理),也可到原相应的县市场监管分局申请办理。过渡期后,各县市场监管分局不再受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特此通告。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安山镇

7522611

两山乡

2189002

泥井镇

2071048

龙家店镇

7168490

荒佃庄镇

7168769

茹荷镇

7825272

大蒲河镇

5828832

昌黎镇

2033820

开发区南区管理处

2656000

葛条港乡

2209540

十里铺乡

7168053

朱各庄镇

2095923

刘台庄镇

7825033

新集镇

2065205

马坨店乡

7522216

靖安镇

2091266

团林乡

716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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