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20〕240号)及(冀财建〔2021〕42号)文件要求,以增加生猪养殖效益和保证食品安全为核心,保证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资金重点用于生猪养殖和资源化利用。我县奖励资金共计397万元,我县有昌黎县煜茂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秦皇岛盛鼎牧业有限公司等10家规模养殖猪场提出了建设申请,并提交了实施方案,按照财建(2015)778号文件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昌黎县煜茂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秦皇岛盛鼎牧业有限公司等10家给予奖励(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0日-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常志 0335-2022642 孙军 0335-5960952
昌黎县财政局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