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20〕103号)文件要求,安排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75万元,我县有昌黎县旺沃源养殖场、昌黎县普成养殖场等7家规模养殖猪场提出了建设申请,并提交了实施方案,按照财建(2015)778号文件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昌黎县旺沃源养殖场、昌黎县普成养殖场等7家规模养殖猪场给予奖励(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常志 0335-2022642 孙军 0335-5960952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昌黎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