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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昌黎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1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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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展节水农业和高效农业,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扩大服务规模和辐射带动小农户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秦皇岛农业农村局下发的《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昌黎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万元,2个实施主体,昌黎县守仁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30万元;昌黎县安泽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30万元;昌黎县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补贴资金40万元,4个实施主体昌黎县昌丰家庭农场扶持资金11万元;昌黎县民华家庭农场扶持资金11万元;昌黎县源江家庭农场扶持资金9万元;昌黎县旺琪家庭农场扶持资金9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21]14号)文件执行。特此公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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