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昌黎辖区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通告如下:
1、昌黎县蛇刘线103公里858米靖安街路段;抓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代码6011)、驾驶人驾驶车辆手持接打电话(代码1223)交通违法。
2、昌黎县蛇刘线103公里218米靖安街路段;抓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代码6011)、驾驶人驾驶车辆手持接打电话(代码1223) 交通违法。
3、昌黎县山深线205国道116公里680米朱各庄跨线桥路段;抓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代码6011)、驾驶人驾驶车辆手持接打电话(代码1223) 交通违法。
4、昌黎县城区汇文东街与金榭西路交叉口;抓拍闯红灯(代码1625)、压线(代码1043)、逆行(代码1301)交通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上述4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闯红灯、压线、逆行、驾驶人及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驾驶车辆手持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所获得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作为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1年10月18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文明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