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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昌黎县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通告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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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对货运车辆禁限行规定进行调整,货运车辆类型:为轻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重中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货车。

禁限行时段

1、尾气排放国三以上轻微型货车(不含渣土等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限行区域每日630-210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取得货车通行证或通行码的车辆除715-83011:00----12:001700-1800禁止通行外,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尾气排放国二(含)及以下轻微型货车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2、尾气排放国五以上重中型货车(不含渣土等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限行区域每日600-230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取得货车通行证或通行码的车辆除700-90011:00----12:001700-1900禁止通行外,可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尾气排放国四(含)及以下中重型货车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3、运输渣土、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工程运输车货车在限行区域全天禁止通行。取得货车通行证或通行码的车辆,可于900-170011:00----12:001900-2100在限行区域内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应急抢修、市政作业及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等情形的除外;危险品运输车在限行区域全天禁止通行,取得货车通行证或通行码的车辆,在限行区域内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尾气排放国四(含)及以下工程运输车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禁限行路段:

禁止在韩愈大街葡园小径东口(不含)以东、韩愈大街与五峰山路交叉口(不含)以西的道路通行。禁止在宾水西大街(不含)以东、宾水东大街(不含)以北、五峰山南路(不含)以西、韩愈大街(包含)以南的区域内道路通行。

特此通告。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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