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编号:202106)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2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 【打印】

昌黎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昌黎县2021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登记注册在昌黎县有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检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主要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行为中有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方式进行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结合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昌建{2020}76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底线,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对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列入必查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漏项、降低标准等现象,杜绝虚假检查、以问题代检的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法流程。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理清职责权限,严格执法,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凡发现重大隐患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必须立案处罚。不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要做好线索移交工作。

(四)做好个人防护。检查人员在组织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物业企业须提供资料清单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
物业企业须提供资料清单
类别
序号
材料名称
1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2
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状况
3
收费账目公示状况
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6
企业从业人员名册、签订的劳动合同
7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8
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中级)
9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
10
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11
消防、安防控制室检查、执勤记录
12
集中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日常记录检查
13
电梯定期保养、隐患排查、维保记录检查
14
有限空间隐患排查记录及作业标志标识检查
15
微型消防站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16
消防泵房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17
供水、供电设施设备间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18
排水、排污设施设备间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19
屋面巡查记录、高空坠物提示检查
20
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养护记录检查
21
保安执勤及巡逻记录检查
22
防避雷系统保养、定期巡检记录检查
2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制度、影像检查
24
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制度、影像检查
25
消防专用车道标志标识、施划标线检查
26
占用消防车道、堵塞消防通道检查
注:1、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提供原件。
2、不提供材料的物业企业,按《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