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昌黎县2021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10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登记注册在昌黎县有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检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主要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行为中有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方式进行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结合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昌建{2020}76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底线,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对部分重点监管企业列入必查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漏项、降低标准等现象,杜绝虚假检查、以问题代检的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法流程。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理清职责权限,严格执法,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凡发现重大隐患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必须立案处罚。不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要做好线索移交工作。
(四)做好个人防护。检查人员在组织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物业企业须提供资料清单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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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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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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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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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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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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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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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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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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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账目公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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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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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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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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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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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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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业人员名册、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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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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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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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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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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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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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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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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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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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部
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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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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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防控制室检查、执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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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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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日常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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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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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定期保养、隐患排查、维保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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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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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隐患排查记录及作业标志标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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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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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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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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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房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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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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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设施设备间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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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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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污设施设备间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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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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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巡查记录、高空坠物提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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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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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养护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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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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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执勤及巡逻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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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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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避雷系统保养、定期巡检记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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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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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制度、影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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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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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制度、影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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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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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专用车道标志标识、施划标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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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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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消防车道、堵塞消防通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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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提供原件。
2、不提供材料的物业企业,按《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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