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通告公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3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渔船渔港)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1】35号)文件以及《关于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补助发放对象为纳入国家 "双控" 管理且未列入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的合法海洋捕捞机动渔船。经过对报名的9艘捕捞渔船提交的资料审核,认为符合补贴发放要求,现予以通过。9艘捕捞渔船设备投入总资金为194500元,申请补助资金为58350元。现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335-2022410。
附件:《昌黎县2021年渔船安全救生通导设备更新改造补助公示表》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