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单位:
按照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秦医保[2021]3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秦皇岛市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参保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请已经纳税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单位于2月25日前到县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中心征缴股完成参保登记工作。已经进行参保登记的单位,请于5日内完成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核实,将应保未保人员进行统计,并将名单报医保中心征缴股,并于次月完成参保登记工作。逾期未进行参保登记单位,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办理地址:碣阳大街中段工商银行东侧昌黎县职工医保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医保2026550 税务5963510、5968628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昌黎县税务局
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