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24号)文件中附件2-26《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打造典型和示范样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推进全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案
按照省实施方案的要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00万元,共支持10家家庭农场。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的家庭农场,以种植粮食作物的家庭农场为主,重点扶持新技术新装备推广、绿色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智慧农业等方面,引导家庭农场快速从单纯的、传统的农业种植向现代农业、精准农业迈进。
(二)扶持对象及扶持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本项目扶持10家市级以上家庭农场。根据家庭农场申报情况及所报项目资金需求,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安排如下:
1.昌黎县乾丰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2.昌黎县凡鹏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3.昌黎县江兴种植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4.昌黎县青民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5.昌黎县守信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6.昌黎县云鑫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7.昌黎县哲迪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8.昌黎县满地香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9.昌黎县春梅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10.昌黎县刘台庄镇大元家庭种植农场(市级示范场)扶持资金1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1.昌黎县乾丰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无人机项目,购置两架无人机,项目总投资12.6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2.6万元。此项目实施后主要可以省时、省力、减少农场资金投入,可以大面积打药,实现增产节支,带动周边种植户,起到引领作用。
2.昌黎县凡鹏家庭农场实施购置购置无人机项目,购置两架无人机,项目总计投资13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3万元。所购置无人机,在种植过程中应用非常广泛,可以实现喷洒农药、播种、施肥等多种功能,尤其在农作物喷洒上,可以实现农药的自动定量、控制和少量喷洒,工作效率是悬挂式喷雾机的8倍,同时可以节约90%的用水量,减少污染农药对土壤和环境的影响。
3.昌黎县江兴种植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拖拉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7.5万,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7.5万元。此项目实施后,拖拉机可以实现一机多用,既可以悬挂梨深松整地,又可以带喷雾机进行田间管理,解决了果树高空及狭窄空隙处的农药喷洒不均的难题,减少人工使用量,用药安全系数也得到提高。
4.昌黎县青民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拖拉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6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6万元,购进拖拉机后,再加上原有各种农机具对本家庭的作用,会使本农场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使播种速度加快,可以更好的种植作农物。
5.昌黎县守信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无人机、装载机项目,无人机、装载机各一台,项目总投资13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3万元。项目实施后农场可以大面积进行植保,省时省力,提高工作效率。
6.昌黎县云鑫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收割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4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4万元。购置收割机后可以大大提高收脱质量,有利于大面积快速收获,抢抓季节,及时种植下茬作物,促进平衡生产。
7.昌黎县哲迪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拖拉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5.65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农场自筹资金5.65万元新设备适合大面积多种形式作业,可以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农场增加效益,也可以服务周边农户,带动大家种植积极性。
8.昌黎县满地香家庭农场实施购置农用拖拉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6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6万元。项目实施后,加上原有各种农机具对本家庭的作用,会使本农场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为提高全程机械化水平奠定基础,并可带动周边农户种植水平提高。
9.昌黎县春梅家庭农场实施购置拖拉机、装载机、旋耕机项目,拖拉机、装载机、旋耕机各一台,项目总投资10.8万,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0.8万元。项目实施后可大大提高作业效率,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农场经济效益。
10.昌黎县刘台庄镇大元家庭种植农场实施购置柳工牌装载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2万元,申请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2万元。购置装载机后,可提高农场工作效率,更好服务周边农户。
(四)实施时间和工作进度。
1.实施时间。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
2.工作进度。①2022年8月-10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②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五)项目补助方式
所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六)项目验收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家庭农场项目验收,审定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验收资料,现场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真实,对项目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家庭农场作为资产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资产管护制度,承担养护责任。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的有关资料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整理,归档保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严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郭润林担任项目主管领导,李珊珊为具体负责人,组织好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工作。
(二)加强项目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的日常监督,并督导考核验收。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规定运作的,中止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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