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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3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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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1)169号】文件、【冀财建(2022)】72号文件,安排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80万元;以增加生猪养殖效益和保证食品安全为核心,保证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资金重点用于生猪养殖、资源化利用、生猪价格保险补贴和防疫服务费用。我县有昌黎县亿利养殖场、昌黎县嘉泰养殖场等9家提出了申请,并提交了实施方案,按照财建(2015)778号文件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昌黎县亿利养殖场、昌黎县嘉泰养殖场等9家给予补贴;生猪价格保险补贴(由有意愿开展此项业务的燕赵财险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人保财险昌黎支公司承担)。(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见附表)。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军 0335-5960952 常志 0335-20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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