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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为“双随机”执法检查通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3日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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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定于近期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昌黎县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检查安排

双随机检查,将在我县从事房地产经纪机构中进行抽查。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市场监管总局信用分类A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达到10%的抽查比例要求。B C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达到10%的抽查比例要求。检查时间定于9月1日-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发布虚假、违规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误导群众租房、购房,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产信息。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3、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未单独标价。

4、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

5、是否按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6、其他违法违规、涉黑涉恶行为。

四、检查结果处理

1.本次检查结果将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2.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立即整改,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由县住建局将依法处罚。

五、有关要求

1.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检查内容要求准备迎检。

2.检查人员要严格公正执法、廉洁自律。不得徇私舞弊。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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