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昌黎县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2年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6日。
二、检查对象
登记注册在昌黎县城区内的所有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检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主要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经营行为中有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方式进行抽取.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为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市场监管总局信用分类AB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如不能满足抽查数量,再从市场监管总局信用分类CD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直到达到30%的抽查比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漏项、降低标准等现象,杜绝虚假检查、以问代检的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法流程。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要理清职责权限,严格执法,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凡发现重大隐患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必须立案处罚。不属于职责权限范围内的,要做好线索移交工作。
(四)做好个人防护。检查人员在组织检查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物业企业须提供资料清单
联系人:周磊 联系电话:2608786
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物业企业须提供资料清单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内 部 资 料 | 1 | 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
2 | 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状况 | |
3 | 收费账目公示状况 | |
4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5 |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 |
6 | 企业从业人员名册、签订的劳动合同 | |
7 |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 |
8 | 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中级) | |
9 |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 | |
10 | 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 |
外 部 检 查 | 11 | 消防、安防控制室检查、执勤记录 |
12 | 集中报警器工作是否正常、日常记录检查 | |
13 | 电梯定期保养、隐患排查、维保记录检查 | |
14 | 有限空间隐患排查记录及作业标志标识检查 | |
15 | 微型消防站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 |
16 | 消防泵房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 |
17 | 供水、供电设施设备间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检查 | |
18 | 排水、排污设施设备间巡检、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 |
19 | 屋面巡查记录、高空坠物提示检查 | |
20 | 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养护记录检查 | |
21 | 保安执勤及巡逻记录检查 | |
22 | 防避雷系统保养、定期巡检记录检查 | |
23 |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制度、影像检查 | |
24 | 定期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制度、影像检查 | |
25 | 消防专用车道标志标识、施划标线检查 | |
26 | 占用消防车道、堵塞消防通道检查 |
注:1、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需提供原件。 2、不提供材料的物业企业,按《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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