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年河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与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全覆盖,各成员单位对照本单位清单事项,对内部抽查计划进行了调整,县双随机办根据各成员单位内部双随机抽查计划汇总成《昌黎县2022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月调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示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昌黎县2022年度市本级成员单位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昌黎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黎县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