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现将昌黎镇三村1.4276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复查手续,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准予登记。
土地所有权人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面积 |
宗地号 |
昌黎镇三村 农民集体 |
集体 |
1.4276公顷 |
130322001002JA00075 W00000000 |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