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要求,2022年7月27日至9月27日,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理信息系统" 平台上完成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的7个实施主体准予进行项目实施。实施主体分别为:昌黎县军刚家庭农场、昌黎县双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柳格家庭农场、昌黎县淑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新金铺川民菜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两山乡五峰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昌黎县江兴种植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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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要求,2022年7月27日至9月27日,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理信息系统" 平台上完成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的7个实施主体准予进行项目实施。实施主体分别为:昌黎县军刚家庭农场、昌黎县双铭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柳格家庭农场、昌黎县淑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新金铺川民菜薯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两山乡五峰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昌黎县江兴种植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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