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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担昌黎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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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要求2022年11月18日,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理信息系统" 平台上完成项目储备和申报立项的1个实施主体准予进行项目实施。实施主体为秦皇岛石小桥养殖专业合作社。
特此公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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