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昌黎镇汀泗涧村及有关农户:
昌黎县2022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1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970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10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月1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973公顷
(二)范围:昌黎镇汀泗涧村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两河村及有关农户:
昌黎县2022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月2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84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489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844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月2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4729公顷
(二)范围:两河村
(三)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7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