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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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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两山乡草粮屯村及有关农户:

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于20232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2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24

(三)批准时间:2023213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9.4380公顷

(二)范围:碣石山大道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315日至20233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315

昌黎县人民政府

两山乡东坎上村及有关农户:

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于20232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2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24

(三)批准时间:2023213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9618公顷

(二)范围:碣石山大道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315日至20233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315

昌黎县人民政府

两山乡后两山村及有关农户:

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于20232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2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三、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24

(三)批准时间:2023213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5718公顷

(二)范围:碣石山大道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315日至20233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315

昌黎县人民政府

葛条港乡石桥营村及有关农户:

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于20232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2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四、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24

(三)批准时间:2023213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8.6915公顷

(二)范围:碣石山大道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315日至20233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315

昌黎县人民政府

葛条港乡葛条港村及有关农户:

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于20232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2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五、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24

(三)批准时间:2023213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8.0261公顷

(二)范围:碣石山大道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315日至20233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315

昌黎县人民政府

葛条港乡解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碣石山大道项目用地于20232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152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35.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六、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524

(三)批准时间:2023213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3.7712公顷

(二)范围:碣石山大道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315日至2023323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昌黎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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