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县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建立符合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为了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我县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形成《昌黎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并进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月1日-2月1日,公示期内,如果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昌黎县财政局(国资办),联系人:张龙,联系电话:2986622,电子邮箱;clxgzb@163.com。
附件:《昌黎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