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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发证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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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现将昌黎镇四村1976.52平方米、36997.63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予以登记发证。

序号

土地所有权人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面积

宗地号

1

昌黎镇四村村农民集体

集体

1976.52平方米

130322001004JA00054

2

昌黎镇四村村农民集体

集体

36997.63平方米

130322001004JA00053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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