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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土(2017)14-15号宗地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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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国土告字[2017]6号)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昌土(2017)14

宗地总面积:

6476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蒲河村南、昌黄公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等于1.82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8063.3795万元

加价幅度:

97.1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29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08日15时50分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83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亩的正整数倍;2.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和居住用地;3.商业、商务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宗地编号:

昌土(2017)15

宗地总面积:

610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蒲河村南、昌黄公路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等于1.82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7606.203万元

加价幅度:

91.6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29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08日15时55分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83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亩的正整数倍;2.本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和居住用地;3.商业、商务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22日 2017年06月06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22日 2017年06月06日 昌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6月0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昌土(2017)14号地块:2017年05月29日08时30分 2017年06月08日15时50分;
昌土(2017)15号地块:2017年05月29日08时30分 2017年06月08日15时55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6日17时。
3.成交价款不包括评估费和测绘费。以上费用须由该地块的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昌黎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张宏军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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