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
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政务办印发《关于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我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在政务服务中心由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我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等授权如下:
一、进驻事项(1项)
(一)公共服务类(9项)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由医院直接认定)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3.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6.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7.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8.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9.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二、进驻人员
首席代表:刘艳荣
窗口人员:刘艳荣 史琳
三、工作职责
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采取“事项进驻,人员进驻”方式,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实行窗口首席事务代表(窗口负责人)负责制,确保人员、事项、环节应进必进。
首席代表:全权受理我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九项审批服务事项,并严格按照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落实好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窗口人员:按照我局进驻的审批服务事项,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等窗口接待工作,并配合首席代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工作。
四、工作纪律
所有进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切实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工作。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长期。
昌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