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荒佃庄镇东腾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东腾远村集体土地,南至东腾远村机耕路,西至东腾远村机耕路,东至东腾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用于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115公顷,其中农用地0.7115公顷(其中耕地0.170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相关规定执行,区片价标准为90.0万元/公顷(6万元/亩),共计64.035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二)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三)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2020]38号)相关要求,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 年7月11日
附件:1.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2.征地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