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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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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 土 地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昌黎镇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四村集体土地,南至南外环路土地,西至四村集体土地,东至五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7236公顷,其中农用地5.7236公顷(其中耕地5.643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240万元/公顷(16万元/亩),计1373.664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 土 地补 偿 安 置 方 案 公 告

昌黎镇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3年度第3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四村集体土地,南至四村集体土地,西至四村集体土地,东至五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1885公顷,其中农用地1.1885公顷(其中耕地1.145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240万元/公顷(16万元/亩),计285.240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3勘测定界图.pdf

3批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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