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局班子会议通过,昌黎县超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昌黎县同喜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昌黎县禾益家庭农场、昌黎县旺琪家庭农场、昌黎县力升家庭农场、昌黎县沐华果家庭农场、昌黎县环怡家庭农场、昌黎县刘台庄镇陈超家庭农场、昌黎县泊岩家庭农场、昌黎县刘台庄镇刘松家庭农场、昌黎县祥欣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昌黎县葡酝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其他产业类)项目。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珊珊 1871352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