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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刘万岭)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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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万岭

不动产坐落:昌黎县城东205国道南(碣石花苑)10号楼3-301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秦昌私房字第1306147号

房屋建筑面积:133.91平方米

联系地址:昌黎县三街朝阳东17号

联系方式:2861263

公示单位:昌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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