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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来源:县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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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业务办理项业务指导部门事项类型行使层级设定依据备注
1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行政审批局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7〕62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

2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行政审批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行政审批局行政确认县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6号部令)第八条
4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行政审批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四百四十三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

5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行政审批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四百四十三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

6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
行政审批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四百四十三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2020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

7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行政审批局行政裁决县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公布,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20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一条

8股权出质登记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行政审批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十五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

9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行政审批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第5号)第二十五条
10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行政审批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第5号)第二十五条
1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环保局行政确认县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47号)
12股权出质登记

环保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4号)第四十三条
13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财政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二条

14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财政局行政裁决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14号)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六条

15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发展和改革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电力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第六条
16股权出质登记

气象局行政确认省级、市级、县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二十四条
《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 第11号)第三十三条

17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奖励县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18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奖励县级《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19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应急管理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十一条
20股权出质登记

应急管理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第四十五条
21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应急管理局行政给付县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
22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资金申领

应急管理局行政给付县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九条
23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申请

应急管理局行政给付县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一条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发〔2009〕141号)

24救灾捐赠款物代收

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25救灾捐赠凭证出具

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26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应急管理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第四十五条
27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十九条
28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第五条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第十六条

29股权出质登记

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第十六条
30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第三十九条
31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3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许可事项变更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33教育类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第三条
34义务教育(含特教)入学注册、转学办理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四条
35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育和体育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第十九条
36普通话培训

教育和体育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第十九条
37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教)学生学籍管理

教育和体育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第十三条
38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咨询及办理

教育和体育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
39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试行)(冀教基〔2009〕61 号)全文
《河北省城市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试行))全文

40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

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确认县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九条、第十条
4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认定

教育和体育局行政确认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
42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教育和体育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八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第三条

43民族成份变更

统战部行政确认县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44二手车转移登记预选号牌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四十三条
45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四十三条
466年免检机动车申领检验标志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47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六十六条
48车辆报废查询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三条
49丢失、损毁、过期补(换)领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50交通违法消除申请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第五条
51考试员考试合格率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五十八条
52考试员信息公布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九条
53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第六十四条、六十八条、七十一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

54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出生登记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第二十条

55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户口迁移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十三条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第五十一条

56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户口注销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十一条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第四十一条、四十五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

57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居民户口簿补(换)领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第九十五条

58户口登记、注销、迁移立户分户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冀公治〔2019〕15号)第十三条

59核发居民身份证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第二条
60核发居住证

公安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二条、第八条
61临时身份证办理

公安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8号)第十条
62暂住人口登记

公安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20号)第九条

63核准查询、查阅、复印机动车和驾驶证档案

公安局公共服务市级、县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一百条
64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三条
65二手车转入业务预选号牌

公安局公共服务县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四十三条
66慈善组织认定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67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68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4号)第二条
6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9〕4号)第二条
70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
71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
72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二条
73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
《河北省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冀民规〔2022〕1号)第四条

7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一条
《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冀民规〔2021〕8号)第四条

7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四条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第二十二条

76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77临时救助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第二条

78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第二条
7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80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国内字224号)第二条
《民政部关于精减下放职工退职后发现患矽肺病能否享受40%救济问题的批复》(民发〔1980〕第28号)

81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燃气补贴、困难群众慰问金给付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2〕171号)
8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领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第二条
83社会救助先进表彰

民政局行政奖励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第八条
84慈善表彰

民政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一条
85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第三条
86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民发〔2009〕44号)第三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冀民〔2009〕127号)第二条

87骨灰寄存申请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民规〔2018〕4号)第十条
《河北省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冀民〔2012〕53号)

88开具火化证明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年第17号)
89撤销婚姻登记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90特困人员认定

民政局行政确认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六条
《河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冀民规〔2021〕7号)第三条

91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
9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9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民政局行政给付县级《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94离婚登记预约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条
95结婚登记预约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民发〔2015〕230号)第二十条
96办理遗体外运手续(不涉及港澳台遗体运送)

民政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第十条
97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司法局行政给付省级、市级、县级《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五、二十四条
98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司法局行政给付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第十六条
99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司法局行政给付县级《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八条
100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司法局行政奖励县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三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五条

101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司法局行政奖励县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第六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第五条

102公证机构设立审批

司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条)第九条
103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公证机构重大事项变更
司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2月23日司法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104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

司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
105换(补)发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证书换(补)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司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第二十二条
106换(补)发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证书换(补)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司法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九条
107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十一条
108办理公证事项和事务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条)第五、十一、十二条
109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审查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4号)第八条
《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十二条

110公证法规政策咨询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111代拟法律文书援助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八条
112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二、十一条
113民事诉讼代理援助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二、十一条
114刑事辩护援助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二、十一条
115刑事代理援助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二、十一条
116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二、十一条
117法律咨询

司法局公共服务县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第三条
118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司法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法律援助条例》(2003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五条
119人民调解服务

司法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第三十四条
120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

121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职工基金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办字〔2006〕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第四条

122表彰奖励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高定工资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中办发〔2018〕31号)第九条
河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2018〕38号) 第十一条

123技能人员评价管理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
《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第十八条

124养老保险服务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特殊工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125养老保险服务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工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1号)

126工伤保险服务工伤认定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12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奖励县级《关于开展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科技创新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子〔2013〕289号)
128高技能人才服务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奖励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字〔2013〕54号)第四条
《关于印发8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才办字〔2011〕1号)

129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报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01〕10号)
《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冀字〔2014〕29号)

130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职业介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31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职业指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3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33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第六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第七条

134创业服务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第二条
135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136创业服务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第二条
137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三条
138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二条

139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第一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十四条

140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第一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十四条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第七条

141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一条

142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第一条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十三条

14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第五条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十一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十三条

14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七条
14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核准(含病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第十五条
146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求职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条
147养老保险服务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第九条

148技能人员评价管理服务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149技能人员评价管理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150社会保险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第三条

151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二条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八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第三条

152社会保险登记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十六条

153社会保险登记机关事业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十六条

154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八条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二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八条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三条

155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条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第四条

156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九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

157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二十三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七条

158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六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八十条

159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

160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条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9〕84号)第十一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16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七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二条

162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六十二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六条

16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四条、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

16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四条、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九十二条

165养老保险服务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

166养老保险服务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

167养老保险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第六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六条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第四条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第六条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五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

168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十九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第八条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四条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第一条

169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十九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第一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四条

170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企转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七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

171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机转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第七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

172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乡转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
《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第四条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

173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城转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三条
《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第四条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1号)

174养老保险服务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机关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
175养老保险服务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转入企业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
176养老保险服务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账户合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五条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第十条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第七条、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4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140号)

177工伤保险服务变更工伤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条

178工伤保险服务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
179工伤保险服务转诊转院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五条
180工伤保险服务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条

181工伤保险服务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一条

182工伤保险服务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

183工伤保险服务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四条

184工伤保险服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

185工伤保险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十四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六条

186工伤保险服务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

187工伤保险服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九条

188工伤保险服务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条

189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四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

190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延长缴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第二条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二十五条

19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缓缴核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
19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

19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94社会保障卡服务实体社会保障卡申领(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195社会保障卡服务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196社会保障卡服务实体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197社会保障卡服务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198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社会保障卡业务在省会实行属地管理服务的通知》

199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社会保障卡业务在省会实行属地管理服务的通知》

200社会保障卡服务电子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密码修改与重置(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201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挂失与解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社会保障卡业务在省会实行属地管理服务的通知》

202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社会保障卡业务在省会实行属地管理服务的通知》

203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注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人社部发〔2015〕31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社会保障卡业务在省会实行属地管理服务的通知》

204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版)第三十五
205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06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第六条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八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07就业失业登记就业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第六条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八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第七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208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六十一条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第二条

20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2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申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5号)第七条

2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再申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5号)第七条

212社会保险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条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第一条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第五条

213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五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五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

214养老保险服务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215失业保险服务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十八条

216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

217失业保险服务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十二条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第二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四条

218失业保险服务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第十七条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219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四十五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第十四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四条

220养老保险服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九十六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221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8〕67号)
222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参保人员信息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223创业服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224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单位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第一条
225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第九条、第八条、第七条、第五条

226创业服务创业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
《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61号)

227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 第十三条
228创业服务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十四条
229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十一条
230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企业吸纳岗位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第八条
231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有组织输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
232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五条
233职业培训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核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234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报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52号)第三条
《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1号)第五条
《关于转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马兰花创业培训技术文件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70号 )
《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 )
《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攻坚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32号 )

235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关于发布第一批高频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的函》(人社厅函〔2021〕107号)

236养老保险服务企业特殊工种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县级《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237社会保险登记企业首次核定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38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险种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条
《关于推进企业社保登记便利化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7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

239社会保险登记社保代理机构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0社会保险登记集团参保单位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1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暂停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2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恢复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3社会保险登记工伤保险项目参保注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4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245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七条

246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参保暂停(封存)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7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参保恢复(解封)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48社会保险登记在职职工参保终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249社会保险登记在职职工参保终止撤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250社会保险登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缴费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

251社会保险登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撤销(缴费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252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工伤保险登记信息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十二条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第十三条
《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0号)
《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01号)

253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单位(项目)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54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第十六条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冀人社规〔2018〕11号) 第一百一十五条

255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机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六条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256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工伤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257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失业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258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维护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
259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年度核定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冀人社规〔2016〕8号 )第二十条
《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冀人社规〔2018〕11号)第二十八条
《河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暂行)》(冀人社规〔2018〕7号)第二十七条
《河北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暂行)》(冀人社规〔2018〕14号)第十四条

260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伤保险费率重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1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参保项目人员增减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2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补缴核定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补欠核定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退费退收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5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业年金退费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6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工差额补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7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业年金补记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68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业年金做实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第六条
269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业年金保留账户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第八条、第九条
270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工社会保险费应缴核销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7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职工退费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72社会保险缴费申报退役士兵缴费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字〔2020〕10号)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第五十一条

273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养老保险趸缴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74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核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主缴费业务规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118号)
275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第六条
276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77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第一百一十六条

278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参保单位信息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第一百一十六条

279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业务档案信息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3号)第十条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第一百一十六条

280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退休到龄预告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281养老保险服务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三十七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

282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撤销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3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零星调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4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5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6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7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撤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8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终止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89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终止撤销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0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1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撤销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2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零星调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3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暂停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4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恢复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5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6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297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终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期间死亡等情形其遗属领取遗属待遇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1〕120号)

298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撤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期间死亡等情形其遗属领取遗属待遇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1〕120号)

299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300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撤销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01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零星调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02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03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恢复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04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05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退回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06养老保险服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待遇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七条

307养老保险服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撤销(待遇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期间死亡等情形其遗属领取遗属待遇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1〕120号)

308养老保险服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条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九条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服刑期间死亡等情形其遗属领取遗属待遇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21〕120号)

309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四十条

310养老保险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11养老保险服务职业年金转入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12养老保险服务职业年金转出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13养老保险服务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314工伤保险服务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一条
315工伤保险服务工伤复发治疗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八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

316工伤保险服务工伤康复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七条
《关于印发〈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0号)

317工伤保险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号)第七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条

318工伤保险服务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19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待遇撤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0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零星调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1工伤保险服务破产企业工伤职工移交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2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3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恢复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4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补发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5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退回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6工伤保险服务工伤保险供养亲属待遇终止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27工伤保险服务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328工伤保险服务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确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329失业保险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330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

331失业保险服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
332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待遇撤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333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待遇暂停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34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待遇恢复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35失业保险服务职工减少原因变更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和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冀社险〔2020〕38号)
336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终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村级《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五条
337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企剥专项小组〔2019〕1号)
338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企剥专项小组〔2019〕1号)
339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含本地、异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
《社会保障卡规范》(LD/T 32—2015)
《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LD/T 33—2015)
《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34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省级特聘专家评选报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冀办发〔2009〕42号)
《河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冀组字〔2017〕35号)

34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16〕16号)
34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34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1955年12月29日国秘字第245号命令公布)
《关于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干部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审批权限的通知》(冀人福〔1993〕20号)

34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日常增人增资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关于严格控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5〕16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5〕2号)

34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8号)

34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8号)

34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调整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8号)

34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8号)

34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规定》第六条
35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8号)

35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机关工勤人员津贴补贴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8号)

35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机关工勤人员更改(确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1955年12月29日国秘字第245号命令公布)
35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机关工勤人员退休(退职)核准(含病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2006〕88号)

35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的接收、转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七条

355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用人单位参加毕业生就业市场招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二十六条
356劳动关系协调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
《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号令)第六条
《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第二十四条

357劳动关系协调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核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第一条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第一条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 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第二条
《关于进一步明确省直厅局属企业改制工作中有关审批权限、程序的通知》(冀国企办〔2004〕6号)第七条
《关于省属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安置费用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226号)第二条

358劳动关系协调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四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9号)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十二条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

359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协调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四十四条
360劳动关系协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登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4〕12号)第七条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2015〕13号)第三条

361劳动关系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
362劳动关系协调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变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
363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核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
364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八条
365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366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六条
《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1号)第六条

367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变更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六条
《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1号)第六条

368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九条
369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实名制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十六条
370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应发工资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十八条
371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工实发工资申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第十八条
37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37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4号)第七条

374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

375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服务经办机构查询(含合作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

376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服务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

377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待遇测算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

378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信息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

379人社服务经办信息查询人社领域信用信息查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关于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91号)
《关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44号)

380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五条
381不动产统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

382不动产统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根据2019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6号)

383不动产统一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84不动产统一登记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385不动产统一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以及其他法定需要的不动产权利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86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387不动产统一登记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388不动产统一登记地役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全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389不动产统一登记预告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90不动产统一登记抵押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391不动产统一登记查封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92不动产统一登记异议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93不动产统一登记更正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94不动产统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95不动产统一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96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裁决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第四条

397海域使用权争议行政调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裁决县级《海域使用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三十一条
398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裁决县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林业部令〔第10号〕)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399建设项目用海预审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发〔2006〕2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管控围填海加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
我局只涉及用海初审意见
400土地复垦方案审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1号)第九条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六条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401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的审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402规划设计条件核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
403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修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条
404改变建筑物、构筑物用途的批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
405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四十五条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406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二十八条
407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三条
《河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6号)

408地质灾害监测查询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县级《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9号)第二十三条
409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二百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第七条

410支取土地复垦费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县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411乡村建设规划核实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
412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镇(乡、街道)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规〔2020〕3号)
413粮食收购企业信息备案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第九条
414编制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县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七条
415采伐作业质量验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事项已委托/下放
416采伐更新验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事项已委托/下放
417有关工程造林作业设计审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九条
418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修正)第三十二条
《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场发〔2007〕142号)第四条、第五条

419林种划分确认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第三次修订)第八条
420对从国外引进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隔离试种的检疫确认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确认县级《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十二条
421住房租赁补贴申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给付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3月2日第709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施行)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422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649号国务院令公布,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3月2日第709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施行)第三十八条
《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冀政〔2011〕68号)第二十八条

423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房屋面积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

424房产预测成果的审核与管理楼盘表建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第十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办房〔2015〕45号)

425公有住房出售方案核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违反规定突击分房和低价出售公有住房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4号)
426公有住房售房款使用确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政〔1996〕2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冀政房改﹝1996﹞19号)

427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7号修订)第八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发布,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7号修订)第九条 《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0年1月12日河北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8日河北省政府令〔2018〕第4号修正)第十一条

428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自2017年10月7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5〕4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55号)

429房产信息查询及预查封登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发﹝2004﹞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公通字﹝2013﹞31号)

430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奖励县级《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9日建设部令第109号)第十六条
431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432公租房租金收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433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434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审核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省政府令〔2018〕第四号第四次修正)第十条
《河北省绿化条例》(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四条

435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冀建法改〔2021〕1号)第六条

436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镇(乡、街道)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22〕42号)第五条
《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冀发改社会〔2021〕1390号)

437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定、拨付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438购房补贴的核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冀政〔1998〕45号)
43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查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建设部令第2号)

440供热用户报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9〕42号)第十八条
441供水用户报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9〕42号)第十八条
442房屋安全鉴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 第五条、第六条
443管道燃气报装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19〕42号)第十八条
444签发《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第十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九条
445保障性住房信息查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建保〔2012〕158号)第二十三条
446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冀建法改〔2019〕13号)第九条、第十条
447城建档案查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7号修订)第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发布,2019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7号修订)第十六条
《河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2000年1月12日河北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8日河北省政府令﹝2018﹞第4号修正)第二十二条

448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确认县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条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1号)第十八条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冀建法〔2016〕19号)第十六条

449新建小区物业用房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第三十条

450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第211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防字〔2021〕6号)

45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九条、第十条

452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查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条
453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十四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07号)

454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交通运输局行政确认县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三十六条
455公路工程竣工质量复测

交通运输局行政确认县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六条
456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核验

交通运输局行政确认县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五条
457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公路桥梁安全确认

交通运输局行政确认县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一条
458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

交通运输局行政确认县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6号部令)第十九条
459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终止运营

交通运输局行政确认县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十一条
460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交通运输局行政裁决县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七十四条
461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十四条
462规范出租车车型、车容车貌、专用设施设备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463出租汽车年度审验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464道路客运、货运车辆营运证配发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
465船舶进出港报告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河北省地方海事系统现场执法类项目履职标准》(冀海事〔2018〕32号)
46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确认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59号)
467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诉受理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令)第五十八条
468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举报和投诉受理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28号令)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469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受理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
《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条

47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资质查询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四条
471巡游出租汽车资质查询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16号)第八条
472巡游出租汽车服务投诉受理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三条
473班车、包车客运经营客运标志牌配发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部令2022年第33号)第二十四条
474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举报受理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第16号) 第四十三条
475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查询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第十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二条

476航行警告查询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四十五条
477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受理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
478客运班车资质查询

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县级《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479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除渔船外)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修正)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2019年3月2日修正)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2017年3月1日修正)第六条

480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修正)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

481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核定

交通运输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一条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五十八条

482水土流失危害确认

水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第三十三条
483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真伪确认

水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六十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2017年3月1日修改)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

484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

水务局行政裁决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2011年1月8日第一次修正,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正,2017年10月7日第三次修正,2018年3月19日第四次修正)第四十七条
485水事纠纷裁决

水务局行政裁决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主席令第49号公布,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主席令第39号公布)第四十六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十六条

48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水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十五条
487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抵押、租赁登记及船名核定

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公布,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修订)第二条

488动物疫情(不包括重大动物疫情)的认定

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
489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

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12月30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条、第四条

490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县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二十条
491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审核

农业农村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49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农业农村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
493养蜂证办理

农业农村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养蜂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第八条
494拖拉机培训机构理论教员和教练员考核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县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农村部令41号,2019年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第八条
495农业机械质量调查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县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十八条
496农机质量投诉受理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县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
497变更、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498肥料和土壤检测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8号公布)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99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

农业农村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500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农业农村局其他行政权力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501承包期内需调整承包地批准

农业农村局其他行政权力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502地力补贴申领

农业农村局行政给付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
503棉花补贴申领

农业农村局行政给付镇(乡、街道)级、村级《河北省棉花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20号)第三条、第十一条
50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第十二条
505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第十八条
506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六条
507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文化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第六条

508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三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八条

509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奖励县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发布,第732号予以修改)第三十四条
510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行政奖励县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发布,第732号予以修改)第三十四条
511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五条、第八条
《文化部、民政部关于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文人发〔2000〕第60号)第六条

512文化类基金会设立前置审查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七条
513旅游重要参考信息网上发布及咨询服务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六条
514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服务

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515医疗机构校验

卫生健康局行政确认县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施行)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医发〔2006〕432号)第三十五条

516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备案

卫生健康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517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卫生健康局行政确认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二十九条
518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

卫生健康局行政确认县级、镇(乡、街道)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冀招委﹝2020﹞5号)
519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省级、市级、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
520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县级、镇(乡、街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52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县级、镇(乡、街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52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卫生健康局行政奖励县级、镇(乡、街道)《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4号)第三十三条
523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卫生健康局行政裁决县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
524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

卫生健康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七条

52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
卫生健康局其他行政权力镇(乡、街道)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卫办〔2019〕5号)
52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确定及免费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
卫生健康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
527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含换发、补发)

卫生健康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528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办理

卫生健康局公共服务县级、镇(乡、街道)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第三十五条
529子女生育登记

卫生健康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订)》第二十条
530老年人福利补贴高龄津贴申领
卫生健康局行政给付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第24号)第三十三条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7号)第九条
《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五条

53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条
532易地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发布)第十一条、 第二十九条
《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参务〔2013〕360号)

533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审核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二十七条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第47号)第七条

534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
《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办发〔2012〕27号)

535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50号)第六十条

536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主席令第50号)第六十条

537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538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十四条
539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八条
540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三条
54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六条
542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六条
543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十四条
54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第718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545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九条
546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八条
547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2007〕102号)
《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

548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三十三条
549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550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四条
551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三条
5521级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资金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伤病残士兵退役交接安置工作规程(试行)》(民办发〔2012〕24号)
553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县级《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财社字第19号)
554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六条
555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四十四条
55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五十三条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

557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号)
《河北省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

558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奖励县级《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民〔2016〕96号)
559烈士光荣证发放

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十一条
560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十条
561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退役军人优待证审验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十条
562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退役军人优待证更换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第十条
563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564退役军人信息登记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49号)

565伤残军人残疾关系转移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566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政策咨询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社区)级《关于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发〔2019〕13号)
567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给付镇(乡、街道)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
568优待证申领制发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
569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裁决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七条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国家计量局1987年发布)第六条

570消费者投诉受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十四条

571受理和调解消费纠纷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572消费纠纷调解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十六条

573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第709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十五条
574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八号,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百零六条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第二条

575统计调查数据查询

统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
576统计信息咨询

统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第二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第711号进行修订)第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57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参保登记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57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职工参保登记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57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58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581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生育津贴支付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六条
582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产前检查费支付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583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584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58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十四条

58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58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588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参保凭证》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589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
5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门诊费用报销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59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住院费用报销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国医保电〔2018〕14号)

592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593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594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一条
595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九条
59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二十五条
《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59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

598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公布施行,第709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实施)第三十条
599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县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
600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7号)第一条

601发票真伪鉴定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三条

602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七条、第八条
603发票票种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五条
604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依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五条

605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条
606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607纳税信用复评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一条、第二条

608纳税信用补评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第一条、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五条

609非正常户解除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610纳税信用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
611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条

61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条

613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614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61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三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一条、第二条

616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

617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四条

618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五条

61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二条、第三条
620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
621停业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6 号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4 号修改)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622复业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6 号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4 号修改)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62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624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625代开发票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626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第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三条、第四条

627注销税务登记(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628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629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630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631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632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633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63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635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636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二条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五条

637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六条
638税务证件增补发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五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七条

639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七条
640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641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七条

642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修改)第十二条
64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
644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四十九条
645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四十八条
646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 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第一条第五款

647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 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0 号)第三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 号)第三条

648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第二条
649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六条
650综合税源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第一条

651建筑业项目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第一条、第三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

652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
《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第四条

653不动产项目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第一条、第三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条

654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条

655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国税发〔2007〕114号)
656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
657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一条

658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659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

660存根联数据采集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三条

66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第二条

662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663临时开票权限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十三条
664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五条
665申报错误更正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二十五条
666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年第23号)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六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七条

667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668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第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第二条

669同期资料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条

670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第九条
671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第七条
672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93号)第三条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第七条

673发票领用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五条
674发票缴销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四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675发票验(交)旧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五条、条十七条

676税务登记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昌黎县税务局行政确认镇(乡、街道)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

677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领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给付县级、镇(乡、街道)级《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第一条
678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四十八条
679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残疾人联合会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村级《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
680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新办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确认县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681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换领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确认县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682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迁移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确认县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683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确认县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684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注销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确认县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685残疾人证办理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残疾人联合会行政确认县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9月18日通过)第十条
686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残疾人联合会公共服务县级《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第十二条

687残疾人政策咨询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公共服务镇(乡、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八条
688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省级优质消防课案评选表彰
消防救援总队、教育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七条
689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评选表彰
消防救援总队、教育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七条
690火灾事故调查

消防大队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五十一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第五条

691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河北省消防之星评选表彰
消防大队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改)第七条
692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宗教团体成立前审批
统战部其他行政权力县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693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宗教团体变更前审批
统战部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694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宗教团体注销前审批
统战部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七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695归侨职工退休生活补贴审批

统战部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第三次修正)第十五条
《关于归侨职工退休后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26号)

696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统战部行政确认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2004年6月4日国务院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条
697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共服务县级《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
698对非国有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有关档案是否属于国有资产的认定

档案局行政确认县级《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
699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档案局行政奖励县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九条
700对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查

档案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第十六条
701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验收

档案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第四条、第六条
702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的审批

档案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第十条
703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的奖励

新闻出版局行政奖励县级《河北省“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冀扫黄打非联字〔2020〕2号)
704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新闻出版局其他行政权力县级《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15号令)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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