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 土 地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3年度第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的土地,南至昌黎县福旺食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的土地,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的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9758公顷,其中农用地0.9758公顷(耕地0.858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73.25万元/公顷(11.55万元/亩),计169.057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2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 8月 31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 土 地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3年度第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新开口大街,南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的土地,西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的土地,东至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邢庄村集体的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道路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1091公顷,其中农用地1.1091公顷(耕地0.843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173.25万元/公顷(11.55万元/亩),计192.151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2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 8月 31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 土 地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安山镇党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3年度第5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至秦皇岛奥华玻璃有限公司的土地,南至安山镇党各庄村集体的土地,西至安山镇党各庄村集体的土地,东至安山镇党各庄村集体的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66公顷,其中农用地0.0166公顷(耕地0.016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计1.494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2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8 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