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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23)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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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昌黎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昌黎县实际,编制了《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充分结合公园、广场、学校、室内公共场馆、人防工程等设施,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长期避难场所—短期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三级避难体系(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10日。

四、公示内容:《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五、意见反馈方式:在意见反馈期限内,请将书面意见送达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六、电话:0335-2868168。

七、地点:昌黎县市民中心4楼410房间。

附件:《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

昌黎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昌黎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说明书09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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