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监督抽检中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1、1批次“小台芒”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小台芒。被抽样单位:昌黎县马迪鲜果店。购进日期:2023-05-25。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免于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3)016号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通过追溯调查向责任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2、1批次“胡萝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胡萝卜。被抽样单位:昌黎县小两口家常菜馆。购进日期:2023-05-24 。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造成食品不能进行追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做出罚款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3)063号。
特此公示。
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