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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治诊疗行为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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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秦皇岛市2023年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收治诊疗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8月8日起,我局组织基金监管、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对全县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8家,其中二级民营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7家。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超标准收费,患者入院后直至出院,护理级别全部为二级护理,未见三级护理(手术患者除外);2、串换收费,无高倍显微镜,无法进行尿沉渣镜检项目;3、收费项目维护错误;4、不合理用药,他汀类药物与非诺贝特无指征联合用药问题;5、过度检查,高血压患者无血压明显变化进行动态血压监测问题;6、收费项目无主项,血细胞分析(流式细胞仪法每增一项加收)无主项收费;7、重复收费,“彩色胶片照相”与“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重复收费。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已扣除8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金额共计73441.85元,并将违规金额退回至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职工违规金额退回至昌黎县职工医疗保险中心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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