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1、1批次“葡萄酒”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维斯卡度 ·金色庄园干红葡萄酒。标称生产单位:秦皇岛嘉佰伦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2-06-21。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因工作疏忽,造成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因酒精度标注内容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立案,对其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予以责令改正。
2、1批次“牛肉”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牛肉。被抽样单位:昌黎县健晟火锅城。购进日期:2023-07-08。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3)018号。
3、1批次“葡萄酒”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地王干红葡萄酒。标称生产单位:昌黎地王酿酒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06-08。不合格项目:甜蜜素。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生产企业不存在故意添加行为,甜蜜素超标造成原因不涉及生产环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立案。
4、1批次“粉条”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粉条。标称生产单位:昌黎县三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3-03-10。不合格项目:铝残留。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根据证据表明,被抽检粉条产品非该企业生产,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立案。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