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马坨店乡李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李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李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李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李家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马坨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7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10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渠流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马坨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1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东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马坨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1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1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施各庄西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马坨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8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27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上各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马坨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昌黎县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5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2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马坨店乡杨柳庄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5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秦皇岛蓝凯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县200MW风力发电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0月28日开始,由马坨店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