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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县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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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左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左营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左营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左营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左营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 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共计4.7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新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新庄子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新庄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新庄子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新庄子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703公顷,其中农用地1.6703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计150.32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小滩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小滩南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小滩南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小滩南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小滩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386公顷,其中农用地0.038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计3.47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小滩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小滩东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小滩东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小滩南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小滩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41公顷,其中农用地0.0141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计1.269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刘台庄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刘台庄一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刘台庄一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刘台庄一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刘台庄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共计4.7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刘台庄四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刘台庄四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刘台庄四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刘台庄四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刘台庄四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共计4.7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刘上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刘上庄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刘上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刘上庄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刘上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共计4.7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刘台庄镇郭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庄镇郭庄子村集体土地、西至刘台庄镇郭庄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刘台庄镇郭庄子村集体土地、北至刘台庄镇郭庄子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秦审批投〔2023〕07-0049号),用于华能昌黎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27公顷,其中农用地0.0527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90万元/公顷(6万元/亩),共计4.74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昌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8日。本公告可在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2862279

地址: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勘测定界图.pdf

郭庄子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刘上庄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刘台庄四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刘台庄一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小摊东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小摊南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新庄子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左营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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