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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保留证明事项目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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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对关于保留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公示。

昌黎县农业农村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其他领域

1

生鲜乳收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生鲜乳收购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5号)第十八条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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