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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四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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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1、1批次“粉条”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粉条。标称生产企业:昌黎县立争粉丝厂。生产日期:2022-08-29。商标:立争。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未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存在疏漏,因员工操作疏忽造成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6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3)097号。

2、2批次“清水蘑菇”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清水蘑菇。标称生产企业:秦皇岛健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24。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钠、添加剂比例之和。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未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存在疏漏,因员工操作疏忽造成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8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3)115号。

3、1批次“饼干”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无蔗糖杂粮饼干。被抽样单位:昌黎县爱儿堡幼儿园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沂水麦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2-03。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3)021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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