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县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1、1批次“粉条”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粉条。标称生产企业:昌黎县立争粉丝厂。生产日期:2022-08-29。商标:立争。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未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存在疏漏,因员工操作疏忽造成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6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3)097号。
2、2批次“清水蘑菇”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清水蘑菇。标称生产企业:秦皇岛健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24。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钠、添加剂比例之和。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生产企业未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管理存在疏漏,因员工操作疏忽造成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作出罚款8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处罚(2023)115号。
3、1批次“饼干”不合格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无蔗糖杂粮饼干。被抽样单位:昌黎县爱儿堡幼儿园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沂水麦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2-03。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经营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够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昌市监不罚(2023)021号。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