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后钱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昌黎县2024年度第1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碣石路,西至经五南路,南至远博悦府小区土地,北至远博悦府小区土地,面积约1.06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道路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5日开始,由河北昌黎经济开发区南区管理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昌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lxzf.gov.cn。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