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关于抽查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局随机抽查计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汽车销售管理、二手车流通管理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随机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检查:
(一)汽车销售管理
1.对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2.对企业执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二)二手车流通管理
1.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存在被禁止的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车辆行为进行检查。
2.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进行检查。
3.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4.对二手车流通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进行检查
(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
1.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检查。
2.单用途卡章程、购卡协议和售卡销售台账的检查。
3.单用途卡及购(退)卡情况的检查。
4.发卡企业预收资金和存管资金的检查。
5.发卡企业业务处理系统和数据填报情况的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信用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设立登记的相关类市场主体。
(二)抽取比例
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差异抽取,平均比例不低于10%。
(三)信用风险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汇总数据报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本级执法人员等工作。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制定抽查方案,抽取出抽查对象及本级执法人员,同时对其中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涉嫌违法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实施。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0日